利用職務之便,合肥瑤海區國稅局稅源管理二科科員陳某某得以結識眾多商戶。從2006年開始,他從中牽線搭橋情趣用品,將眾多商戶介紹給他的兩名領導李某、王某某認識。昨日,三人在肥東縣法院受審。
  收租房子人錢財違規註銷稅務登記
  據三人交代,2006年3月,合肥瑤海區一置業公司為少繳稅款,想出註銷稅務登記的招。因陳某某分管該公司稅務事項,公司負責人王某就讓陳某某牽線,與時任瑤海區國稅局稅源管理二科副科長李某、瑤海區國稅局副局長台北港式飲茶王某某相識。王某約三人到東北游玩,其間,分別送給陳某某、李某一萬元現金用於個人消費,並提出公司稅務註銷一事望三人予以關照,副局長王某某應允。
  後陳某某與李某根據該置業公司提供的審計報告,讓公司補繳了80多萬元後將該公司稅務註銷。後經重新審計,該公司2006~2012年期間應補繳企業所得稅22,199,520.35元。事成後,王某借款給陳某某80萬元感謝費,陳某某又分給李某、王某某各20萬元。此間,陳某某還向該公司推薦了一會計事務所為其出具審計報告,收受該所負責人方某2.5萬元好處費。
  其後,三人又當鋪以同樣方式,為另一商貿公司辦理稅務註銷,受賄30萬元。陳某某自留23萬元,分給王某某5萬元。
   老婆閨蜜也來找他幫忙關照
  合肥一通訊公司的副總楊某某(女),與陳某某妻子相識,且與陳某某關係不錯,楊某某懷孕期間,都住在陳某某家中。
  2008年,楊某某為公司辦理稅收減免,陳某某、王某某均給予幫助。隨後,楊某某送給陳某某8萬元感謝費,陳某某自留5萬元,分給王某某3萬元。 2012年,楊某某再次請求王某某幫忙,並送給其購物卡2.5萬元。為得到稅收方面的關照,楊某某自2007年至2013年春節期間送給陳某某購物卡合計6萬元,自2009年至2012年春節期間送給王某某購物卡合計1.5萬元。
  案發後,三被告人均主動退贓,其中王某某主動交代其他罪行,屬自首。肥東縣檢察院認為,三被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接受當事人請托為其牟利,共同或分別非法收受他人財物。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。其中陳某某、李某徇私舞弊,少徵應徵稅款,構成徇私舞弊少徵稅款罪。此案未當庭宣判。(王海峰 鬱偉 劉忠玉)  (原標題:攜兩領導受賄 下屬拿“大頭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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